育属于技能教育,面向人人、面向社会。一个先进的社会制度应该鼓励和帮助公民学有一技之长,以满足人们学习技能的要求。职业教育以满足人们的技能学习需求为本,而不是设置门槛采取选拔的方式来决定是否接受人们的学习愿望,因而所遵循的规则是开放?教育?就业机制。就职业教育而言,选拔的目的不是“制度拒绝”,而是因人而异指导不同学习基础和能力特点的学习者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方向。当前,北京等地采取中等职业教育登记注册入学、高等职业教育实行单考单招或学校自主招生,符合职业教育价值取向,值得总结推广并形成制度。
目前,不论是中职教育还是高职教育,还都存在“断头”问题。现在规定中职教育毕业生升入高等教育的比例和高职教育毕业生升入本科教育学习的比例都有限制。这些限制措施使得职业教育成为“歧视教育”、“断头教育”,限制了选择职业教育的学习者可持续发展,降低了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影响了教育的科学合理分流。由于技能要求和工艺水平没有止境,职业教育应该没有终结、“上不封顶”。职业教育发展的关键是建立符合职业教育规律的职业技术教育层次体系,不能简单地模仿和套用学历层次体系,也不能成为岗位职业资格培训体系的附庸,而应尽快建立自己的“话语体系”。只有自己的层次体系建立起来,才能考虑同普通教育和其他教育的衔接与沟通,才不至于在一个平面路口“借道行驶”,要真正建立起终身教育的立交桥。
归根结底,我们要从构建终身教育制度的高度来认识教育分流制度和职业教育体系、制度的建设。职业教育具有终身性,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现终身教育目标的过程中承担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职责。人们可以在学校期间拿到最高学位,却不可能掌握全部满足终身职业需要的技能。新技术、新行业的不断出现,对技能种类和层次不断提出新的需求,人们必须具备职业转换的能力。现代职业对从业者资格和能力的要求在不断提高,指望一次教育定终身越来越行不通了,因而职业教育需要延伸至整个从业阶段。个人只有终身学习、不断学习掌握新的技能,才能提高岗位适应能力,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
无论是职业教育还是普通教育,培养的人才最终都要走向社会。政府的责任不仅仅在于创造和提供公共教育资源,还在于把握发展需求,帮助引导人们选择正确的接受教育的路径,使得人们少走弯路,少走难路,提高学习效率,早日成才,降低教育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