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国学习型城市建设的主要进展
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学习型城市建设。201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明确提出:“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2010年,国家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战略目标。
在中国政府一系列方针政策指导下,全国许多地方开展了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实践探索。1999年,上海市率先提出了建设学习型城市。2000年,北京市提出要在全国“率先建成终身学习和学习型社会基本框架”。2001年,辽宁省大连市、江苏省常州市等城市相继印发了学习型城市建设的专门文件。此后,一大批城市纷纷启动相关工作,逐步形成星火燎原之势。目前,全国已有近百个城市开展了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
(一)建立法律制度保障
国家和地方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为学习型城市建设提供制度保障。200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强调:“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199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国家鼓励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社会组织采取措施,为公民接受终身教育创造条件”。2002年、2003年先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鼓励社会力量和国外组织参与中国的终身教育活动。上海市、山西省太原市等也制定了终身教育促进条例。
(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
中国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终身教育体系,各级各类教育都有重大进展。2012年,中国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分别达到64.5%,99.85%,初中、高中、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为102.1%、85.0%、30%,全国每年约有1亿人次接受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教育普及程度大幅提升。同时,促进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有效衔接。积极探索学分银行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构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
(三)建设学习型组织
各类学习型组织的建设,为学习型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撑。教育部的《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社区和学习型城市的活动”。目前,全国已建成部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近200个,省级500多个,成为各地推动全民终身学习的重要阵地。2004年,中华全国总工会、教育部等九部委联合启动了“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形成了很好的示范效应。许多城市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龙头,积极创建学习型政府(机关)、学习型企事业单位、学习型社团等学习型组织,积极开展各类试点、示范工作,不断提高学习型组织在城乡社区、企事业单位中的比例。
(四)推动资源开放共享
数字化学习资源的建设与共享是学习型城市建设的重要载体。在中央层面,启动建设国家和地方等6所开放大学试点,积极推进全国广播电视大学系统的战略转型,进一步推进了教育资源向社会开放。随着中国教育科研网和卫星视频系统为基础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建设、数字图书馆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现代化信息技术和教育资源的优势得以进一步发挥。在地方层面,各级地方政府以“智慧城市”建设工程为引领,加强数字化网络学习资源建设,为学习者提供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良好条件。大部分城市形成了城乡社区教育学习网络,建立起区、街道、居委会三级社区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各类教育资源,为居民提供学习服务。
(五)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展“每日学习一小时”和“联合国成人学习周”等活动倡导下,自2005年以来,中国已连续举办了9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参与城市从首届的10个城市,扩大到今年的600多个。活动周每年一个主题,通过组织城市各类机构开展广场活动、学习资源展示、讲座培训等,让市民享受“知识大餐”。活动周已经成为中国推进全民终身学习的品牌行动,为在全社会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动员更多的组织和个人行动起来,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地也广泛开展了全民读书、市民大讲堂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学习活动,并涌现出一大批吸引人、鼓舞人、激励人的亮点工程,市民对终身学习的知晓度与参与率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