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创争活动领导小组将评选出一批创建“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宣传和推广他们的创建经验,并不断发现和培养新的先进典型,形成地区、行业分布合理的典型示范网络。各地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开展“创争”活动的经验,总结“创争”活动的基本规律,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先进经验与先进典型,把学习典型经验与学习身边的先进结合起来,把典型示范与普遍提高结合起来,推动“创争”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
4、建立 “创争”活动的运行机制。
创建学习型组织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为使“创争”活动持久规范、制度化地进行下去,必须建立完善一整套协调、高效的运行体系和保证机制,包括制定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习型组织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创争”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的表彰奖励机制,以及促进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全国学习型组织、知识型职工评审委员会”将每年对在“创争”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成绩特别突出的10个全国创建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和10名知识型职工标兵,全国总工会将分别颁发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各地工会也要建立相应的运行机制和必要的激励机制,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5、发挥优势,加强协作,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
各地工会、文明办、发改委、教育、科技、人事、劳动保障、国资委(办)及工商联都要重视“创争”活动,共同推进“创争”活动的开展;要把“创争”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新途径,把“创争”活动的要求融入到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活动之中;要将“创争”活动同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结合起来,作为提高职工素质的重要措施,指导中央企业实施职工素质工程,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竞争力;切实推进行业企业职工培训工作,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对职工素质教育的指导和评估,加强各类教育资源的统筹利用,广泛开展适应市场和职工需求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把职工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纳入职成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要充分利用“创争”活动载体,宣传科普知识,宣传国家科技创新成果,着力加强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教育,提高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要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技能鉴定和就业准入制度;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建设,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科学分类的人才评价标准。努力创造用事业造就人才、用环境凝聚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用法制保障人才的人才成长良好外部条件,促进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充分发挥作用。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支持工会工作,对工会举办的直接为职工群众服务的职业培训、职业介绍以及各种丰富职工群众精神生活的事业和活动,要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经费、政策等方面的扶助和支持。
6、工会组织要承担“创争”活动的组织协调职责。各级工会要把“创争”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承担起日常组织实施工作,协同各有关部门,长期不懈地抓好。首先各级工会要建设学习型工会,工会干部要成为学习的模范。要紧紧围绕工会十四大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联系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结合群众性技术创新、建设职工之家、职工读书自学成才等活动,选准工作角度,找准切入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创争”活动内容、目标、规划、要求和步骤,形成特色,推动“创争”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同时要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大力作好舆论宣传,动员全社会都来关注、支持“创争”活动,为“创争”活动的开展营造更加有利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