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营造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良好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也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文化与体育管理方式的重要抓手。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文化、财政、新闻出版广电、体育部门负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逐步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强化沟通协调。各地要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协调机制,文化、财政、新闻出版广电、体育部门要密切配合,注重协调沟通,整合资源,共同研究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有关重要事项,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统筹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实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政策措施和流程安排,精心做好政策解读,加强正面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充分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为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严格监督管理。建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信用档案。对在购买服务实施过程中,发现承接主体不符合资质要求、歪曲服务主旨、弄虚作假、冒领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记入信用档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造成社会重大恶劣影响的,禁止再次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下一篇:关于对2018年拟认定的第二批北京市民终身学习示范基地、北京市职工继续教育基地、北京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基地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相关推荐
- 十六部门印发《北京市学习型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5年)》五年内学习型城市示范区达12个
- 教育部等发布《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
- 教育部就七部门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答记者问
- 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
-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国“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关于开展全国“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实施意见
- 全国“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组织领导机构
- 教育部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 关于对2018年拟认定的第二批北京市民终身学习示范基地、北京市职工继续教育基地、北京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基地名单进行
- 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
- 中共大连市委关于深入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
- 中办国办印发《“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
- 《“十四五”国家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正式公布
-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答记者问——让罚款清理的成果惠及企业和群众
- 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