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练习的批判与辩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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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练习的批判与辩护(2)


栏目: 班主任教师课堂     |      作者:钟启泉

在新的学科教育模式的开发中,应当认同学生是“主动创造者”而不是“被动消费者”的身份,寻求新型的教学模式与“有意义练习”的设计。“有意义练习”的设计归根结底要同学科教育的转型联系在一起。以日本的学科教育为例,借助学科教育目标的“层级化”,保障了学习者的学习主体地位:兴趣、动机、态度;思考力、判断力、表达力各种技能,如观察技能、实验技能;知识及其价值。这种“层级化目标”同我国“双基论”背景下的“知识点”教学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前者是“育人”的学科教学,后者是“育分”的学科教学,泾渭分明。两种不同的学科教育模式,决定了截然不同的练习设计思路。“有意义练习”应当倡导开放性、自主性、探究性的作业,避免灌输与强制、过重的负担以及由此带来的学生自信丧失。

开放性作业。儿童的学习并不是单纯读书,而是一种实践性活动。“一盎司的经验胜于一吨的理论”。因为,任何理论只能在经验之中产生,才具有可能确证的意义。杜威说:“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唯一直接的途径,就是把学生置于必须思考、促进思考和考验思考的情境之中”。“做中学”的“做”,亦即在如何保持杜威所说的“非制度性教育与制度性教育之间、随意教育方式与有意识教育之间的均衡”之中。我们往往指责“制度化知识”或是“学校知识”的问题,但“借助相对开放的自由的学生作业活动,从而使之获得两者之间的均衡”的必要性与可能性,是我们应当思考的。

自主性作业。按照波兰教育学者奥根(W.Okon)的界定,“自主性作业”必须满足如下前提条件:一是所出题目儿童能够理解;二是在选择原理性知识加以运用的场合,必须是儿童需要作出某种程度的努力;三是练习题的解答不得假借他人之手完成;四是要求儿童对自己的答案作出自我检查、自我监控。

探究性作业。日本教育学者上田熏认为,作为“探究学习”中的“探究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视野,问题能够进入儿童的视野。二是困惑,正如杜威所说,“困惑是思考的不可或缺的刺激”。困惑使得儿童不能不作出思考。三是未定,即难以简单地得到现成答案的问题。正因为没有现成的答案,儿童才会思考自己面对的现实的意义,产生自己的见解。满足了这三个条件的问题,才能构成理想的作业活动。

  (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荣誉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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