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时间安排与评价监督
(一)时间安排
1、三月份为学院方案制定、部门及个人计划制定,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动员阶段。
2、四月份至十一月份为系统学习阶段,这一阶段学院要安排全院性的学习活动5次,除此以外,各部门安排集中学习次数不少于6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举办培训、参观等活动不少于2次,集中学习、培训吸纳普通群众参加。学院六月、九月分别邀请相关专家做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报告;十月举办优秀心得体会文章评比活动。
3、十二月份为验收阶段。学院举办全院性知识竞赛活动;评出“双争双创”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把中层以上干部撰写的论文及报告结集出版;评定各部门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把成绩纳入部门年终业绩考核。
(二)评价监督
学院由人事组织部、宣传统战部组成督查组对各总支、支部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检查形式主要有抽查、阶段检查、听汇报、年终检查等,检查内容包括计划的制定,笔记的'记写,活动的开展与组织等。
五、保障机制与落实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书记、院长为组长,党委委员为成员,党政办公室、人事组织部、宣传统战部、纪委、工会等单位组成的学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书记李晓明担任,副主任由张祥春、陈育林担任,建设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部署,协调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有关事宜。
(二)明确责任。各总支、支部要结合实际,制订本部门学习计划,提出具体任务和要求,并做好月(周)学习的具体安排。党员领导干部要明确自身职责,要带头参加学习,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三)加大宣传力度。以学院内网、外网、院报、宣传栏等信息媒体为依托,广泛开展宣传学习活动。编辑出版学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简报》电子版,定期报道各总支、支部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过程中的新情况、新经验、新做法,新人物、新风尚等,
(四)培养创新意识。各总支、支部要继承和发扬以往好的学习制度、好的学习方法,并用新的学习理念思考问题,用新的措施开展活动,用新的载体推动工作,不断提高创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