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型城市建设政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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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8年拟认定的第二批北京市民终身学习示范基地、北京市职工继续教育基地、北京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基地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于:家长学院

  为落实《北京市学习型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年)》(京教职成〔2016〕8号)提出的“市民终身学习示范基地建设工程”、“创新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批北京市民终身学习示范基地认定的通知》(京教函〔2018〕358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批北京市职工继续教育基地认定的通知》(京教函〔2018〕359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批北京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基地认定的通知》(京教函〔2018〕348号)要求,在各区及有关部门推荐申报基础上,2018年9月至10月市学习型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学习办)组织专家组对各申报基地材料进行了综合评议,并选择部分基地进行了实地考察,研究确定了2018年拟认定的第二批北京市民终身学习示范基地、北京市职工继续教育基地、北京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基地名单,现分别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6日,共7天。公示期内对拟认定名单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向市学习办进行反映,所反映内容应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反映人须署实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51994718;51994969

传真号码: 66074692 (自动接收)

电子邮箱: xxxc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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